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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消息,近日,浙江证监局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步股份)、章利民、周建永、殷逸轩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起步股份曾于2021年9月7日开立以供应商为收票人的商业承兑汇票,并宣称是基于公司与供应商具有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背景。
然而,公司却在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时表示,上述业务属于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交易,系公司时任总经理周建永指挥财务人员向银行提供了采购合同等材料,向供应商开具了相关商业承兑汇票,但公司系统中未见相关采购商品入库,公司未签收相关货物,公司档案中未见相关合同原件。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未能如实披露章利民、周建永等人未经公司审批程序开具票据融资行为,且相关票据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等情况,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且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公司时任董事长章利民、时任总经理周建永、时任董事会秘书殷逸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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