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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个人养老金制度推开至全国!将指数基金纳入产品范围
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在全国全面实施,在12月31日前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的个人,即可享受2024年度个人税收优惠额度。华夏基金9只指数基金增设Y份额。
在总结先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知就优化产品、管理服务水平、领取条件和办法、综合监管等方面进行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1. 产品丰富优化:增加了指数基金、国债、特定养老储蓄;鼓励机构开发中低波动型,绝对收益和策略的金融产品;加强信息披露,展示风险等级,加强风险提示以及资产配置情况;
2. 服务模式优化:金融机构可以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咨询服务,同时探索默认投资服务,协助个人选择适配产品;
3. 参与便利性优化:购买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取消双录(录音、录像)要求,依托电子社保卡建立个人养老金全链条服务体系;
4. 退休领取灵活度优化:允许在大病、失业、低保等条件下的提前领取,且退休后的领取方式可以变更。领取途径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保经办机构和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
下一步,部分成熟宽基指数有望纳入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供个人养老金投资者选择。据悉,纳入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的产品可能包括跟踪沪深 300 指数、中证 500 指数、中证 800指数、创业板指数、科创50 指数等近20只宽基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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