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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君
12月13日晚间,新元科技(维权)披露《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及子公司北京万向新元、宁夏万向新元、天津万向新元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数量为39个,占公司及子公司账户总数比例的69.64%,合计被冻结账户资金余额773.29万元,申请冻结额度为7090.10万元。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11.50%。
同时,新元科技表示,公司预计短期内无法解决银行贷款逾期事项,未来或因债务逾期、合同纠纷等问题面临更多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
自2020年业绩暴雷以来,新元科技深陷亏损泥潭,上市以来全部盈利告罄还倒欠了7.62亿元。今年下半年,公司爆发严重流动性危机,卷入多起合同纠纷和银行贷款逾期诉讼案,近七成银行账户遭司法冻结,多名重要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台不满3个月被迫终止。
千万银行贷款逾期 近七成银行账户遭冻结
新元科技2015年上市,专注于智能装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成套解决方案,业务产品包括智能输送配料装备、绿色环保装备、智能数字显控及存储装备、硅料循环利用智能装备、智能专用装备、废旧轮胎热裂解资源化利用产品及网络设备等。
上市后,新元科技盲目并购扩张6亿商誉高悬,终于2020年业绩暴雷。2020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3.25亿元,扣非后归母净亏损3.88亿元。此后,业绩一蹶不振,深陷亏损泥潭。
2020年至今,新元科技连年亏损,累计超10亿元。截至今年9月末,公司上市以来所得盈利告罄还倒欠了7.62亿元。
同时,新元科技经营性现金流也难以扭转入不敷出的局面,5年不到的时间净流出3.03亿元,爆发严重流动性危机。
截至今年9月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勉强达到千万,而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1973.56万元和4970.52万元,直接的资金缺口就高达1.56亿元。算上长期借款5598.15万元、长期应付款(主要系应付融资租赁款)8419.72,有息负债规模达3.1亿元,已是货币资金的28倍。
11月1日,新元科技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贷款存在逾期情形,涉及金额7446.96万元。公司表示,可能将面临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违约金、滞纳金等费用,也可能将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然而,新元科技5个月前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时称,“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各项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偿付本金和利息,无到期未偿付或逾期偿付情况,流动性风险小,未对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11月13日,新元科技新增银行贷款逾期情况,贷款本息及罚息金额合计1608.5025万元。同时,浦发村镇银行就800万元逾期贷款向子公司天津万向新元提起诉讼。
公告显示,2023年10月13日,天津万向新元与浦发村镇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5%。按季支付借款利息,逾期罚息年利率7.5%。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原告签订了担保合同。借款到期后,天津万向新元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仅偿还了部分本金及利息。
浦发村镇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天津万向新元立即偿还原告截至2024年11月5日借款本息合计8027,025元。自2024年11月6日起仍要求被告天津万向新元按逾期年利率7.5%支付借款利息至借款还清之日止。被告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在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11月27日,因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新元科技及子公司宁夏万向新元、天津万向新元的27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占公司及宁夏万向新元、天津万向新元账户总数比例的62.79%,合计被冻结账户资金余额760.07万元,申请冻结额度为3076.01万元。上述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3%、4.99%。
12月14日,新元科技及子公司宁夏万向新元、天津万向新元被冻结银行账户数量增加至39个,占账户总数比例上升至69.64%,合计被冻结账户资金余额上升至773.29万元,申请冻结额度上升至7090.10万元。
有意思的是,新元科技认为,本次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二)“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
通常情况,认定上市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为主要银行账户的判定维度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包括上市公司基本户;2、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结算或支付、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3、被冻结账户数占公司及子公司账户数比例、被冻结资金占公司货币资金净资产。
以德奥退为例,其认定触及“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系被冻结账户中包含公司基本户,“该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较大的影响”。
而新元科技及宁夏万向新元、天津万向新元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也包括基本户,因此从账户主体来确认,公司或已经触及ST。
此外,从冻结比例来看,公司及子公司目前被冻结账户数占账户总数的比例接近70%,被冻结资金占货币资金的比例已逾70%。
综上所述,新元科技认定公司未触及“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刻意规避ST?须引起监管重视。
重要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 内控是否失效?
新元科技卷入合同纠纷和银行贷款逾期诉讼的同时,其重要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也遭司法冻结。
9月30日,新元科技公告称,股东国联大成因债务纠纷,所持公司2145.09万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79%;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4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0.98%,占公司总股本的1.63%。
11月28日,国联大成所持公司2145.09万股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
同日,新元科技披露了另一件股权冻结事项。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朱业胜所持公司1889.6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86%;世纪万向所持公司441.09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再冻结,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
据悉,国联大成曾系新元科技控股股东,朱业胜也曾系新元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世纪万向则为朱业胜一致行动人。
2024年8月14日,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世纪万向与新辉控股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3847.11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98%)所享有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辉控股行使。新辉控股拥有公司单一最高比例表决权,吴贤龙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新辉控股与朱业胜、曾维斌、姜承法、世纪万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新辉控股未实际持有公司股份。
新元科技表示,若后续极端情况下,朱业胜及世纪万向被司法冻结及司法再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目前新元科技4475.78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6.26%,控制权稳定性存在极大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二)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连续两年内控非标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实施*ST,第三年内控非标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即退市。
关于新元科技是否触及“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前文已有论述。
其次,新元科技卷入多起合同纠纷和银行贷款逾期诉讼案,近七成银行账户及16.26%的股权被司法冻结,其内控是否已经宣告失效?
此外,公司2021年至2023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且今年极大概率仍将为负值,重重危机下其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新元科技是否将“披星戴帽”,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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