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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晚间,得润电子(维权)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邱建民先生于2024年12 月 25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44 号、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445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邱建民先生立案。
关于遭证监会立案的原因,得润电子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将主要问题说明如下:202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2023-085),深圳证监局对公司下发了《关于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66 号),经查,公司存在 2020 年半年度至 2022 年半年度定期报告披露的应收款项收回情况与实际不符,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公司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24-020)、审计机构出具的《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等相关公告。
业绩方面,得润电子近年来业绩并不理想,净利润已经连续多年亏损。2024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38.75亿元,同比下降23.07%;归母净利润为-1.26亿元,同比下降1643.39%;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50亿元,同比下降569.48%;基本每股收益-0.21元。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得润电子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3年12月29日之前买入得润电子,且在2023年12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得润电子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得润电子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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