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日,厦门监管局发布批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厦门分行关于张志伟同志拟任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副行长的请示》(浦银鹭发〔2025〕1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志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浦发银行厦门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浦发银行厦门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