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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3日,联创股份(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于9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次联创股份被证监会立案,可能追溯到其2017年对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跨界收购。经法院判决认定,上海鏊投前股东孔刚等涉案人员在公司收购股权事项中存在合同诈骗行为,导致联创股份获取的上海鏊投财务报表信息错误,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部分项目存在差错。
该立案情况,在短期内造成公司股价的大幅波动。在公告发布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可能会面临较大的压力,出现下跌甚至大幅跳水的情况。
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联创股份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那么在特定时间段内买入联创股份股票且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能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以挽回部分投资损失。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王奕尧律师提醒,联创股份(300343)索赔条件:上市后到2024-09-13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09-14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以上索赔条件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联创股份维权入口)
(王奕尧律师是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法律硕士的学位,并且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士。他曾在证券公司任职,现任检察院听证员,并且在资本市场的刑事案件处理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王律师专注于代理证券诉讼和资本市场案件,尤其擅长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处理,并且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同时,王奕尧律师还精通上市、挂牌业务,不仅对二级市场,对于一级市场、一级半市场也有自己独到见解,执业证号:1210220170363252)(王奕尧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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